寓圃杂记 明 王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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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點校說明
序
卷一
建都
封建
宣廟平漢存趙
胡皇后
英宗復辟
英宗聖儉
早朝奏事
景泰帝上賓
憲宗不殺
憲宗大公
官妓之革
天王寺神像
太宗知人
袁寺丞相二帝
虜中大雪
卷二
宣中書不愛財
呂尚書通變
宣宗幸楊文貞公第
劉觀院判
金陵伊氏
羅侍郎
徐司馬
李祭酒忠諫
李祭酒荷枷
英國公聽講
金陳二先生
胡忠安公
通州給糧
吴文肅公卻金詩
尤先生
楊先生德量
五子代死
陳太保厚德
陳御史嚴冷
卷三
劉文恭能忍
岳正草詔
郭登鎮雲中
陳御史提學
劉忠愍二子
記守令
卷四
祝大參活人
李中書不奉詔
巡撫得體
彭公巡撫
盛都憲焚券
獄中畜猫
龍尹開河
吴原博友義
原博謹重
柳莊相術
武功天文
湯侍郎天文
相者
卜士沈景暘
吃肉和尚坐化
王先生
張宗茂屍解
張學士
貞經
卷五
王止仲
沈通理綉鞋詩
剪燈新話
周伯器
施先生
祝希哲作文
元敬乞米詩
邢麗文見訪
進士外補
監生五途
四十歲監生
義官之濫
變法
鼓吹
刑具
髮裙
吴中近年之盛
蘇學之盛
卷六
欝林石
七寶泉
彭閣老議修史
余家書畫
劉廷美以詩取怨
禮部試官
合尊大師
鄒文質見老御史
俞養素遇異僧
吴元璧對句
楊君謙修史
君謙出處
迎月樓春聯
雲林遺事
黃菊莊
娼女高三
卷七
先君陰德
玉澗降筆
馬士權
馬公素
楊暄
陸孟昭曠達
玉澗厚德
余家六節婦
從父償債
都文信代死
吴汝輝捨銀
余家方響
江陰奇事
林一鶚晝夢
李公子
妓女張氏
周伯川不謝飲食
卷八
張汝弼
湯胤績獻書
李賢入閣
邵宏譽失機
郡學佳氣
能不稱官
吴中奇事
陳祭酒尋母
楊少卿詩
捷對
迎海驛壁詩
鬼罵人
黃廷臣
沈氏犬
陳家卣
卷九
近年大風雨
湯胤績驛壁詩
施槃應夢
周歧鳳降筆
鄭雍言
程金帶
夏昶際遇
曾詹事
陳嗣初絕句
清真好客
春闈失火
周中書冢樹
至誠感神
優語
脂麻通鑑
卷十
石言
以財得官
陳嗣初面君
李實出使
納粟指揮
胡公見夢
為法自弊
徐奏離間
黃翰報怨
王振
馮益傾危
妖人王臣
昇日南
殺三御史
熊概濫寃
孫霖寃獄
沈協殺人
補遺十則
董用和
周國賓
張生被盜
木城李老
章氏春題
詩才敏捷
葉參議
鍾馗詩
兄弟登科
陸氏被禍
附錄一 王錡傳 劉鳳
附錄二 王葦菴處士墓表 吴寬
附錄三 四庫全書總目寓圃雜記提要
●點校說明
寓圃雜記十卷,明王錡撰,祝允明為之序。
王錡(一四三三——一四九九),字元禹,長洲(今江蘇省吴縣)人。世業農。自幼好學,常從長者游。後就學婦翁劉草窗,博覽羣書,尤熟於史,且考稽精詳,深得其要旨。然而,王錡一生不仕,隱居故里,因自號葦菴處士,一號夢蘇道人。
王錡雖隱居不仕,但「隱抱顯略,野懷朝憂」。對歷朝諸大事,不僅記其始末,且考其得失善惡,求興衰成敗真諦。以寓圃雜記言,亦「削蕪置疑,拔十得五,積為鉅編者六,更施約束,堇得十卷」。(祝允明序中語)其中,有對直臣義節的頌揚,有對廉潔官吏的稱讚,而對一些招權納賄、肆意凌虐之徒,大加抨擊。同時對耳聞目睹之事,均予筆錄和評述。「於吴中故實尤詳」。盡管「多摭拾瑣屑,無關考據」(四庫全書提要語),但仍為研究明史提供了一些可供參考的史料。
我們現在見到的寓圃雜記,有玄覽堂叢書本(十卷)、紀錄彙編本(節本,上、下兩卷)、金聲玉振集本(節本,一卷)和根據紀錄彙編本重印的叢書集成(初編)本。
這次點校整理,以玄覽堂叢書本為底本,參校紀錄彙編本和金聲玉振集本。校改之處,在校勘記中一一注明。底本中未載而分別見於紀錄彙編本和金聲玉振集本的,均作為補遺收錄於書末。另外,原本目錄分見於每卷之首,為便於檢閱,在整理時,除將目錄分列於本文之前外,又將目錄集中於書前,分別注明頁碼。同時收錄了劉鳳的王錡傳、吴寬的王葦菴處士墓表和四庫全書總目寓圃雜記提要附於書末,以便讀者參閱。
點校或有不當,務希讀者批評指正。
點校者一九八二、五
●寓圃雜記序
蓋史之初為專官,事不以朝野,申勸懲則書。以後,官乃自局,事必屬朝署出章牒則書。格格著令式,勸懲以衰。又以後,野者不勝,欲救之,乃自附於裨虞,史以野名出焉。又以後,復漸弛。國初殆絕,中葉又漸作。美哉!彬彬乎可以觀矣。故康孝王先生元禹隱抱顯略,野懷朝憂,大行細節,接笛聰明,削蕪置疑,拔十得五,積為鉅編者六,更施約束,堇就十卷,遺在筥簏,人鮮知之。及既謝寰宇,孝子淶乃追懼荒落,亟登雕木焉。予建志後塵,馳思先駕,爰列史道,發章忠勤。於乎!馮頰舌以揣心識,因裨虞而見南董。來人多聞,無忘往博。
弘治十三年十一月日南至長洲祝允明序
●寓圃雜記卷第一
建都
封建
宣廟平漢存趙
胡皇后
英宗復辟
英宗聖儉
早朝奏事
景泰帝上賓
憲宗不殺
憲宗大公
官妓之革
天王寺神像
太宗知人
袁寺丞相二帝
虜中大雪
○建都
自五代以來,北虜侵我疆土,索我金帛,以宋太祖、太宗之繼興,終不能制。下至靖康之變,尤不忍言,蓋由所都非形勢之地也。胡元據有中國垂九十載,無復天理之可言。天生我太祖掃除之。推戴之初,即欲宅形勢,以臨中夏,禦夷狄,故皆幸汴、幸洛,將幸關陝而還。斯時中原之地,久為胡馬所踐,繼以寇盜,民不聊生,六騑所過,率背空城。於是定鼎江南,以資兵食,而都北之志未嘗一日忘也。且以燕城為元舊都,形勢可以制虜,因以封我太宗焉。及上登極,即廣舊邸為皇城,頻年駐蹕。當時羣臣不知睿意所向,屢請南還,因出令曰:「敢有復請者,論以妖言。」於是,河南布政使周文褒等皆遭重罰。自此基命始定,遂成萬世之業。雖殽函之固莫能及矣。永樂壬辰之後,大駕頻征沙漠,搜勦遺孽,屢抵巢穴而歸。是則都燕之志,太祖實啟之,太宗克成之也。
○封建
漢高祖既為天子,大封同姓,枝大於幹,馴致七國之變。然中興之業,卒賴後系。唐之興也,子弟皆有封爵,建宅以居京師,惟食其祿而已,國家緩急無所繫焉。降而至宋,宗室之封,必自遙授小官,漸進侯王,除拜之煩,蓋無虛日。其邸第散處兩京,故有南西內外班之分。歷年既久,僅同民庶。後遭金虜之患,無一人操尺寸兵以起者,此皆由封建不得其制也。我太祖受命之初,首立藩輔,諸子自勝衣已上,皆冊立為真王,其國皆處要衝之地。制度儀從,不侈不儉,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上無所專,下無所擾,聖子神孫,將遍天下。真萬世之良規也。
○宣廟平漢存趙
宣德初,漢庶人高煦反。報至,言其甲兵甚精銳。上召楊文敏公等議,榮建親征之策。上難之。榮曰:「陛下骨肉之患,非親行不可。」上從之。夜拜陽武侯薛祿為大將軍。軍行,大駕遂繼發。六軍追至,在途雨下如注。七日抵城下。高煦方殺人祭纛,聞駕至,倉卒不能出城;若稍緩,則其勢猖獗難制矣。兵不血刃,罪人已得。稱請屠城,榮為救免,止坐其同謀者。方奏凱,有告趙王謀反者,言其與高煦相連。上復召諸大臣議,皆請乘破竹之勢以取之。獨楊文貞公士奇進曰:「陛下臨御未久,既平漢,又去趙,不一年而剪先帝之二手足,豈列聖在天之意乎?況趙反形未露。」上曰:「柰何?」士奇曰:「當遣廷臣素與趙厚者一人往諭之,使其以意自陳,願進三護衞軍,則去其羽翼,雖欲反,不可得矣。」上可之。遂遣駙馬都尉井行,所尚主乃趙王同母故也。井既至,以禍福譬曉之。趙果從其計,以護衞來歸。自此潛消其不軌之心,而諸藩相繼輟護衞矣。朝廷免用兵之費,趙亦能保其國。後上開文淵閣,特設宴召三四老臣,先以觴觴士奇,曰:「此賞卿存趙之功。」終宴甚歡,皆厚賜而歸。此實宣廟之用言,二臣之善謀也。
○胡皇后 【 「胡皇后」,原本訛「胡」為「朝」,顯誤,據下文改。】
宣宗胡皇后無子,宮中(一云紀氏)有子(英宗),孫貴妃攘為己子,遂得冊為皇后,而廢胡為仙姑。時仁宗張后為皇太后,愛胡之賢,且憫其無辜,不使別居,令入自所處清寧宮,進膳如常儀。每朝會宴享,必命胡坐孫之上,婦姑之間,恩禮甚篤。孫常怏怏。英宗立,尊張太后為太皇太后、孫為太后。胡每事謙讓,不敢居孫之右。正統七年, 【 「七年」,原本訛「七」為「六」,明史卷一一三后妃一載:「正統七年十月,太皇太后崩。」據改。】 太皇太后崩,凡六宮有位號者皆得祭奠,胡不敢與太后之列,惟與諸嬪妃同事。孫太后知而有見譴之意,胡因痛哭而殂。太后命閣下諸臣議治喪之儀,時楊士奇臥病於家,諸臣往問,士奇曰:「當以后禮殮,葬景陵。」問者曰:「此非內中所欲。」士奇遂面壁不答,惟曰:「後世罵名。」諸臣因議以嬪御禮葬。天順六年,孫太后崩,英宗尚不知己非孫所出,惟皇后錢氏(英廟后)知其詳,亦不言。八年,英宗大漸,后泣訴曰:「皇上非孫太后所生,實宮人之子,死于非命,久無稱號。胡皇后賢而無罪,廢為仙姑。其死也,人畏孫太后,殮葬皆不如禮。胡后位未復,惟皇上念之。」英宗始悟,卒如其言,遺命大行尊崇之典。錢后素性孝謹,絕無妬忌。英宗北狩,每夜哀籲拜天,倦則臥地,因損一肢;哭泣太多,復損一目。傾宮中之所有,佐迎駕之費。英宗在南城不自得,后每曲為慰解。復辟之後,處景皇后猶盡禮焉。
○英宗復辟
景皇帝之八年正月, 【 「景泰帝之八年正月」,原本訛「八」為「七」。英宗實錄卷二七三景泰附錄卷九一景泰八年正月己卯條載:「帝以疾不能臨朝」。明史記載同,據改。】 病久不能朝,外議稍籍籍。王冢宰直與諸大臣議請舊太子某(憲宗舊名)監國, 【 「太子某」,明史卷一三憲宗一載:憲宗「初名見濬。英宗留瓦剌,皇太后命立為皇太子。景泰三年,廢為沂王。天順元年,復立為皇太子,改名見深」。】 太上還內。議畢,具本,時正月十四日,以燈假有妨,候十六日早進,其稿留于禮部尚書姚夔家。諸臣中有一人泄其議,其貪功喜事若曹、石諸人知之,遂亟造謀,先於十五夜,部聚整定,至四皷,斬關而入,亦有內應者,遂成「南城之計」。而前諸臣之議竟寢焉。英宗既復辟,雖賞諸人之功,而恆不悅,以其有輕朝廷之心,後皆不得其終。成化初,姚為冢宰,嘗以其稿出示郎中陸昶,且曰:「朝廷本無事,但庸人擾之。兼亦無迎藩之謀,特以此誣于謙輦之死耳。」昶向為余言如此。
○英宗聖儉
蔣黃門性中言,侍英宗將十年,御前常有二銀釣爐奉引,爐被香烟所觸,色如黑漆,終不一見易也。
○早朝奏事
自太祖、太宗列聖臨朝,每至日鼎食不遑暇,惟欲達四聰,以來天下之言。英宗以幼冲即位,三閣老楊榮等慮聖體易倦,因創權制:每一早朝,止許言事八件, 【 「止許言事八件」,原本脫「八」,據春明夢餘錄卷四九通政使司條補。】 前一日先以副封詣閣下,豫以各事處分陳上。遇奏,止依所陳傳旨而已。英宗既壯,三臣繼卒,無人敢言復祖宗之舊者,迄今遂為定制。
○景泰帝上賓
景皇帝八年正月十二日, 【 「景皇帝八年正月十二日」,原本訛「八」為「七」,脫「十二」。英宗實錄卷二七三景泰附錄卷九一景泰八年正月條載:「丁丑,帝力疾出宿於南郊齋宮。戊寅,大祀天地於南郊,遣太子太師武清侯石亨代行禮,帝還御奉天殿,命文武百官免行慶成禮。」正月為丙寅朔,丁丑當為十二日。據改、補。】 方郊,忽嘔血不能成禮而還。出居外殿,惟太醫董速與宦者二十餘人侍,日則進藥,夜則處榻前。十三日,少保于謙請見,懇帝視事。十四日,帝令速診脉,奏曰:「聖體安矣。」帝曰:「明當受朝。」十五日早起,服湯藥,具衣冠。將出,聞夜漏未盡,因和衣假臥以待旦,不覺酣寢,左右莫敢驚。及日以高,遽命放朝,曰:「姑俟明日。」至夜,曹、石諸人詣南城請太上復辟,聲徹帝所。帝命宦者升高四望,遙見火光自延安宮來,帝曰:「大兄做皇帝,吾無天之人。」 【 「吾無天之人」,不文,疑「天」下脫「祿」字。】 此雖出于人謀,亦帝天祿之終也。董速親見其事如此。
○憲宗不殺
憲宗好生,每奏讞大辟,多所寬宥,或不得已而行刑。其日必卻八珍之奉,默坐焚香。哀矜之意,惻然見于玉色。仁之至矣。
○憲宗大公
大長公主之子周賢,於憲宗為甥,中丙午鄉闈。丁未會試,太母賜膳于場中,以不合格下第。憲宗聞之,但曰:「孩兒尚幼。」略無怒色。此天地之公也。 【 此句下疑有脫文。】 至途中聞妃薨,因恚而死。有弟養于巨璫陸,因冒其姓,今為中官,甚不慧,不能記其家世。成化末,御史南昌丁隆亦其族也,嘗與中官往來,欲白其事,因左遷而事寢。隆與其鄉人黃泰言,余聞之泰云。
○官妓之革
唐、宋間,皆有官妓祗候,仕宦者被其牽制,往往害政,雖正人君子亦多惑焉。至勝國時,愈無耻矣。我太祖盡革去之。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叙。其風遂絕。
○天王寺神像
吴故墟之西有天王寺, 【 「天王寺」,紀錄彙編本、金聲玉振集本均作「天王堂」。】 廊之南一神端坐,長可八尺,巾若居士,衣若深衣,隆準大耳,耳有垂珠,目深膚厚,唇努而豐,額甚廣,顴甚高,鬚類虬而不張,有深思穆穆之容。永樂初,百戶闔俊來官于蘇, 【 「闔俊」,紀錄彙編本作「閻俊」。】 偶見其像,伏地而哭。人問其故,乃曰:「此我太祖皇帝之容也。俊侍左右者五年。諦視甚熟,今鼎湖之駕已遠,故感泣耳。」遍傳吴中,觀者如市。至今人每過之,即加瞻仰,以實為太祖聖像。此乃塑手之精,偶類天日之表一二而已。特人心思之至,遂形容之過也。
○太宗知人
太宗一日謂通政陳定曰:「尚書蠱寬是君子中之君子,甄容是小人中小人。」上雖知其為人不同,然各任其材,曹無廢事。後元宵觀燈,命大臣皆賦詩,詩成,有鈔幣之賞。容亦為一首進,上卻而不顧,曰:「汝素不能也。」因與餅餌數枚以赧之。上之知人至此。
○袁寺丞相二帝
太宗晚年有易儲之意。一日命太常寺丞袁廷玉先相仁宗,曰:「後代人主。」往相宣宗,曰:「萬年天子。」自此國本固矣。
○虜中大雪
太上在虜之日,雪大作,諸帳深數尺,惟御幄之四圍微雨沾洒而已。虜覘其異,以為真天神,遂有奉駕南還之意。此亦上天示異於賊虜歟?